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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警方对“钱爸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立案侦查

作者 lawyeryi 浏览 发布时间 2018-07-18 13:15:09


2018年7月16日,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通过微信公号“福田警察”发布公告称,“目前,我局已于2018年7月11日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对深圳市钱爸爸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立案侦查,该公司负责人袁某正在配合金融监管部门开展调查,我局已依法对相关人员采取相应的限制措施,案件正在侦办中。”
该公告称,请相关投资者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调查取证工作。此外,福田警方在公告中给投资者提供了三种报案方式,一是在“福田警察”公众号登记报案;二是将报案材料寄到福田派出所;三是亲临福田分局经侦大队递交报案材料。

(福田警方的公告)
 
延伸阅读:
什么叫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出具凭证,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活动;所称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不以吸收公众存款的名义,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但承诺履行的义务与吸收公众存款性质相同的活动。 
 
刑法关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规定:  

第一百七十六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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